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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 漏洞明顯的生態影響評估制度﹝救救鳳園四﹞ [打印本頁]

作者: 朱凱迪    時間: 2008-9-6 23:51     標題: 漏洞明顯的生態影響評估制度﹝救救鳳園四﹞

我在去伊朗前,以電話訪問了一名匿名的城規會委員及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博士,由於大埔鳳園的規劃申請只有按城規會的要求提交生態影響評估﹝鳳園發展是否不用按《環評條例》申請「環境許可證」?我曾經致電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查詢,但離港前尚未收到回覆﹞,於是我在訪問中主要問及兩個系統的生態影響評估的分別,以及整個環評制度的缺失。

●漁護署有兩把尺?

該城規委員表示:「第一,如果按eiao﹝按:《環評條例》﹞做,漁護署都會作評論。無論漁護署點樣comment,佢都一定要做足一定的背景工夫,做一個本底調查,impact assessment,公眾亦可以俾意見。城規就比較簡單,沒有好嚴格規定佢點做,你就要睇漁護署comment,漁護署的comment好重要,但係,漁護署就......我好難好具體話佢有兩把尺。但評論城規會下的評估時,俾人的印象佢係鬆左,點樣鬆咗?唔好話鳳園,黃宜灘那邊,有些丁屋踩了在濕地緩衝區以及濕地。我說,你放得一個,佢陸陸續續起就有一個incremental impact。我話那是濕地,點知漁護署話那裏不是濕的,是廢置的草地。結果就neglect左我的comment,漁護署冇comment,結果俾起第一間,最尾就起左七間,那塊地作為生態緩衝區的作用就沒有了。」

鄭睦奇博士也認同城規制度下的影響評估較「飄忽」,但他也指出,無論是哪個系統,生態影響評估都是較弱的一環。「法定的EIAO ASSESSMENT,還是不是法定,都有一個困難,就是生態方面。雖然EIAO的備註裏有些GUIDELINE,但像龍尾事件,曝露了如果要走法律隙,可以去到好盡。因為生態上好多野不能夠量化......的確不同的生態系統有好多不同的因素,定得死根本冇作用或者不符合實際情況。但好GENERAL,通常的情況是,例如要做明顯的物種,例如哺乳類、蝴蝶、雀鳥、蜻蜓、兩棲類。要做十二個月的評估。除非得到漁護署的批准做短D時間。

「你如果發覺要做賠償,困難在點為之有用的補償?現在香港學術界未有好好的實際例子支持到補償。有些是『質』上,有些是『量』上的補償。通常『量』是做不到的,因為香港地少人多。你鏟了十公頃叫佢搵番十公頃,基本上冇咩可能,所以佢地提議用質。簡單來說,譬如,這個漁塘原本可以養一百隻雀,你可否谷到佢養二百隻雀?大概咁樣的理念,但咁樣是否真的補償到?

「另外好多問題,如ECOLOGICAL LINKAGE。有生態FUNCTION緊的地方有幾塊,但之間的聯繫又點?呢個問題出現在西鐵。佢做好多的濕地補償,但一忽忽,且用鐵絲網圍住。三號幹線仲荒謬,佢那條生物通道在馬路下面,話俾兩邊動物經過,但那條路要行樓梯、過D鐵絲網先過到去。

「通算有時簡單到要做二十四個月,DRY SEASON和WET SEASON,在龍尾的CASE,WET SEASON是四至九月,DRY是十月開始。佢地鑽法律罅可以鑽到,WET SEASON就九月尾開始做,DRY SEASON就做到十月頭,變咗WET DRY SEASON,聽起上來好似成年,但可能是兩個星期內就做咗。這就是不足的地方,可以俾人走罅的地方。」

●向發展商負責的生態評估顧問

鄭博士提到另一個核心問題,無論是按《環評條例》或《城規條例》做的影響評估,做評估的顧問公司都是向申請人﹝即發展商﹞負責。「在某些國家的制度比較完善。就是consultant responsible to government。無論邊個project都好,佢都要經過一個authority......俾錢顧問的一定係proponent﹝按:申請人﹞,authority負責supervise consultant,consultant不用看proponent的臉色。consultant只要跟techincal memoradum去做。只要authority夠公正公開,bias不會很大。但在香港,入得去做eia,consultant係咪...人地俾得錢係咪要令佢過到project,唔會寫到唔過,呢個對consultant有壓力。」

我問,那香港的環評制度的主旨是否令發展得以進行?「係,因此project拿去做eia,即係assume可以進行,你唔好俾香港有兩個 project因為eia停止而開心﹝按:其中一個是西鐵﹞,那是很特殊的例子。譬如迪士尼和360,我都唔明點解會過到。我唔係話佢個eia做得唔好,但係呢個project根本唔需要。」

我問,規劃標準與準則講明,在「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內外的發展,漁護署都要把關,確保生態得到保護。現在鳳園的個案,長實交給城規會的生態影響評估冇頭冇尾,漁護署若果照單全收,怎能說自己是在保護生態?「問題是漁護署,除非country park和marine park,sssi﹝按『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都好嚴,但在界以外都比較弱勢。有d case會sense到officer不是不想做,而是department弱勢。你要明白香港擺出來的勢,我要做青馬大橋一個咁grand的 project,你話要保護白海豚,你講出黎睇下邊個聲大......一d佢地淨係負責俾advice的,佢唔會太過緊張。因為不在sssi裏面。最大的問題是如果applicant不服判決,告上法庭,如果因為佢一個advice累政府打輸官司,佢又唔想。這是每個department的考慮。除非條法例寫得好死,佢跟住去做,佢自己可以金盆洗手冇事......」

全文見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0969
作者: little    時間: 2008-9-8 10:08

但漁護署咁耐都未試過以保育理由成功以eia停止一個project, 環保署就有, 最少證明漁護署好多人根本就做緊另一d嘢, 不是做緊生態保育.
作者: mathew    時間: 2008-9-8 10:32     標題: 回覆 #2 little 的帖子

請留意政府架構轉變, 環保署在早兩年局/署合併,
漁護署若干部分是屬環保署的.
可參考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 ... rt/organ_chart.html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about_epd/organ_chart/dd2.html

可否告知EPD用EIAO停止那一個計劃?

雖然不知道是那一個計劃, 先作少少個人意見:
EPD應是用工程方面的數據去停止一個計劃,
跟AFCD用生態方面的數據不可劃上等號.
因為工程方面的數據是一些物理上結果, 爭議性較低.
而生生態方面的數據爭議性較高, 往往同一組數據可以有不同的結論.
作者: little    時間: 2008-9-8 10:40     標題: 回覆 #3 mathew 的帖子

>生態方面的數據爭議性較高, 往往同一組數據可以有不同的結論

就是因為呢個困難, 連發展商都以呢個理由亂咁做d報告, 成日都話個range 同d品種唔準, 不過咁耐真是唔多覺漁護署出個d反對聲音, 反而環保署康文署規劃署就呢樣嗰樣都不同意, 最好就樣樣都不變, 或者根他們的意見變.
作者: littlelittle    時間: 2008-9-8 14:26

八十年代後期至九十年代中,土地發展所帶出的環境問題爭議越來越多,越來越烈;為有效施政,正苦就搞EIAO,打算將爭議制度化、程序化、技術化、會議化,令正苦工程的施展更具預測性;意思係:「你有意見唔緊要,派代表入嚟環諮會坐低慢慢傾,重有獨立環評公司專家、漁護署專家等等提供專業意見;咁你哋就唔駛吓吓走上街頭用政治方式解決問題。」

照計應該係雙贏,但現實歸現實,「獨立」環評公司的生存問題,愚護署專家的怯懦不濟,關埋門大家都唔講真話,結果爭議又跑出街頭,問題最終又係政治解決。塱原事件就是最好說明,最後閙大件事,觀鳥會、各環團撐到行,傳媒日日報,重上埋國際層面,環保署長在壓力下無奈地否決環評報告,九鐵被迫改計劃。

龍尾事件亦清楚見到愚護署從來唔係企係保育和科學嗰邊,因為官始終都係為正苦著想,唔通要佢寫死推出計劃嘅政府部門咩?(e.g. 土拓署) 公務員事務局諮詢多個首長級官員,問對梁展文去幫新世界打工的意見,結果只有一個官敢講真話(縱使梁展文已離任,講真話亦唔駛怕)。龍尾事件亦係要政治解決,今次反對聲音唔係太夠勁,所以就係"approve with condition",反對聲音如果夠勁,就會係"reject"。技術、科學、程序只係用嚟點綴一吓決策過程。

EIAO並未有效解決土地發展和環境保育之間的矛盾,亦未能為政府加快公務工程的施行,帶來雙贏當然更加談唔上。

[ 本帖最後由 littlelittle 於 2008-9-8 14:30 編輯 ]
作者: little    時間: 2008-9-8 16:17     標題: 回覆 #5 littlelittle 的帖子

我就是不明白, 點解塱原事件是環保署署長出來否決, 反而漁護署沒有人出來說句真話.
作者: sttsim    時間: 2008-9-8 18:43     標題: 回覆 #6 little 的帖子

D of EP 有法定權力
而 D of 愚記 只是內部眾多被邀請 consult 的部門之一

  但 the most important was that, 當時D of EP  係鬼佬
作者: mathew    時間: 2008-9-8 19:26     標題: 回覆 #6 little 的帖子

EIAO係DEP負責執行, 佢係法定人否決/通過Environment Permit.
正常情況下其他部門的意見已經由EPD整合給DEP決定. 唔應該有其他聲音.

EIAO....係生態方面咁耐咪係得LV一個case.

若果無更新, EIAO立法到現在, 還未有人因干犯EIAO而被撿控.
大家真係咁守法?
作者: SimFish    時間: 2008-9-8 19:30



QUOTE:
原帖由 littlelittle 於 2008-9-8 14:26 發表
龍尾事件亦係要政治解決,今次反對聲音唔係太夠勁,所以就係"approve with condition",反對聲音如果夠勁,就會係"reject"。

其中一個原因係大眾對潮間生物認識極少,香港的專家也可能是寥寥可數。
若涉及鳥、蝶、甚至蛙等較多人認識生物,
反對聲音應該會更大。
所以潮間生物生態有待廣泛宣傳。

作者: little    時間: 2008-9-9 10:23     標題: 回覆 #8 mathew 的帖子

如果有機會和政府接觸的人, 都應該會發覺漁護署很少有表達反對的通信來往, 反而其他政府部門最少都d樣不同意, 那樣不同意, 一堆信慢慢玩, 所以我會覺得漁護署完全沒有盡自己的保育責任.

這不是牽涉”生態方面的數據爭議性較高”的問題, 因為漁護署可從各方面提出質疑, 無論是考察時間和方法, 物種和數目等等, 任何有修讀環境科學的大學生都會有這些基本的知識, 更何況漁護署裡面都有博士碩士生? 所以我始終不明白, 點解連康文署那些大部份不是博士碩士生的官員都會d樣不同意, 那樣不同意, 但漁護署就只有”我們沒有意見”的書信, 或者對於環保組織的建議都一句官話”很難做到”, ”根本做不到”.
作者: DecaPoda    時間: 2008-9-9 10:31

其實香港都有唔少對本地潮間帶生態有相當認識0既專業&業餘人士,只不過好多都唔浦頭,又或者做左 EIA consultants.  不過不得不承認坊間一般都將焦點集中響鳥、蝶、蜻蜓哩D比較多媒體報導/出版(哩個又可以開多條 Thread 有排講)0既生物,再加上保育政策上0既偏頗(睇下 WAPO 0既受保護野生動物列表上面有幾多係海洋生物...),公眾對海岸生態0既認識同保育意識相對地都遠比陸地0既少.哩個都可能係間接造成哩個 forum 水生生物0既版面同其他陸空野生動物版面佔0既篇幅有咁大差距0既原因 ...

講開哩個問題,令我諗起一件都幾感嘆0既真人真事:曾經見過一位熱衷睇雀0既師弟竟然響討論區(當然唔係 Wildlife.net) 度出 post 吹雞問同學仔有冇興趣一齊出海釣墨魚 

可能當時果位師弟真係冇意識到自己0既行為會對海洋生態帶0黎嚴重0既後果,但係咪主修陸上生態,對海洋生態冇興趣就代表可以唔重視海岸生態,破壞海洋生態資源呢?反之亦然!哩個問題絕對值得大家反思反思...
作者: little    時間: 2008-9-9 11:13     標題: 回覆 #11 DecaPoda 的帖子

我諗起有些人晚宴不設魚翅, 但以燕窩取代; 大學朋友聚餐安排的人沒有仔細想, 又有魚翅…
的確有很多觀鳥或從保育團體出身師弟妹, 搞活動時都安排釣墨魚, 或者只係得旺角卡拉OK.
全面保育的人都比較少, 有多少人常吃本地有機菜? 似乎保育的人都分成一批批, 有着重觀鳥的, 有常去潛水的, 有支持樹物草藥的, 有投身有機耕種的, 有搞各種生態旅遊的, 但跨領域的人真是很少.
作者: stewartcc    時間: 2008-9-19 10:11

還是那一套官僚的多做多錯,唔做唔錯體制嗎?怎麼政府部門一直還沒有辦法改善這問題。。。

對於保育的問題,怎麼還每每只是以點的角度出發。。。
作者: stewartcc    時間: 2008-9-26 22:46

現實問一下,在現有機制下,有什麼其實是我們可以做的?!...
作者: amolops    時間: 2008-9-27 09:57     標題: 回覆 #4 little 的帖子

有冇看過漁護署比既意見先評論呢???
作者: SIUFA    時間: 2008-9-28 17:33

漁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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